一、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1.堅持正确方向。學習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教育法》、《教師法》、《職業道德法》等法律法規。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2.熱愛職業教育。忠實于職業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教書育人。樹立正确教學思想,全面履行教師職責。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改革。
3.關心愛護學生。熱愛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公正對待學生,維護學生合法權益與身心健康。深入了解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實行因材施教,實現教學相長。
4.刻苦鑽研業務。樹立優良學風,堅持終生學習。不斷更新知識結構,努力增強實踐能力。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能利用科技成果服務于教學,努力改進教育教學方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掌握現代化教育教學手段,積極開拓,勇于創新。
5.善于團結協作。尊重同志,胸襟開闊,相互學習,相互幫助,正确處理競争與合作的關系。維護集體榮譽,創建文明校風,優化育人環境。
6.自覺為人師表。注重言表風範,加強人格修養,維護教師形象,堅持以身作則。廉潔從教,作風正派,嚴于律己,樂于奉獻。
二、教師教學工作規範
(一)學期授課計劃編制
學期授課計劃是教師具體組織課程教學的進度安排,是貫徹教學大綱,全面完成課程教學任務的保證。
1.學期授課計劃由任課教師在熟悉教學大綱,通曉教材内容的基礎上,按照統一的要求認真編寫,也可以由教研室集體讨論,教研室主任執筆編寫,同一專業、同一年級使用同一教材的班級,學期授課計劃應同步。
2.授課計劃制訂應以教學大綱、教材、校曆為依據綜合考慮,按實訓、實習、複習、考試、考查等教學形式的課時安排并按規定規格編寫。計劃中要突出實踐性教學環節,學期授課計劃在編寫時應根據學期計劃,時數分配表留有适當機動。
3.授課計劃制訂應在本學期正式上課前編寫完畢,字迹清楚,一式3份,經教研室主任審核、系(部)主任審批後于二周内一份返回任課教師,一份留系(部)保存,一份報送教務處備案。
4.任課教師必須按照學期授課計劃組織教學,自己不得輕易變動。若須調整,須事先經教研室讨論、系主任同意并将調整意見報送教務處備案。若教學内容、教學時數有較大變動時,須經分管教學副院長批準。
(二)備課規範
備課是實施課堂教學的前提,是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的先決條件。備課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嚴密的計劃性,确保教學任務的順利完成。
備課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鑽研教材、了解學生、編寫教案。
鑽研教材主要是研究教學大綱和教科書,閱讀有關參考資料。教師通過對全冊教材、單元或課題、節次或課時教材的反複閱讀,在準确掌握基本知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要求的基礎上,理清教材中知識的内在聯系,邏輯結構,确定教學的重點、難點;領會教材的思想性,明确教學内容;發掘教材的智力因素,以便更好地擴展學生的智力。
了解學生是為了因材施教,獲得較好的教學效果,所以教師在備課時心中必須想到學生,要了解學生的思想狀況及知識基礎、智力發展水平以及學生态度、學習方法和學習習慣、興趣愛好等。
編寫教案。教案是上課的預定方案。教師在熟悉教材、了解學生的基礎上,認真寫好教案,設計出每一堂課的全部教學活動。
教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首頁、講稿、總結分析三個組成部分(詳見《教師教案和講稿編寫規定》)。
教師授課必須有教案,利用多媒體教學的教師應同時準備紙質教案和多媒體課件,教案要常備常新,努力克服防止随意性。新教師的教案必須提前一周送交指導教師審閱。
(三)課堂教學規範
講課是課堂教學中心環節,它直接關系到教學質量的優劣,任課教師必須按照預定教案講好每一堂課,使每分鐘得以充分利用,取得盡可能好的效果。講課的基本要求是:
1.教學态度要求
教态端正。服裝整潔、儀表大方,用普通話講述、語言文明規範,尊重學生、注意禮節,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拖堂,不随便調課,并能認真填寫教學日志。
2.教學目的要求
目的明确。依據教學大綱,加強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教學。全面考慮知識傳授與能力培養、智能開發與思想教育的有機結合。貫徹教書育人、管教管導原則。
3.教學内容要求
内容準确。對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的講解力求準确無誤,确保講授内容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思想性,能處理好知識體系中的重點、難點并貫穿到課堂教學的各個方面并使本次講授成為有機的、相對完整的段落,教學内容能反映或聯系專業發展的新思路、新成果。
4.教學方法要求
方法适當。以教學目的要求為依據,以适應本課程内容和教學對象的實際為前提,以符合高職教育教學規律為準則,能充分利用校内外實訓實習基地和現代化教學手段,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
5.教學結構要求
結構緊湊。教學環節疏密得當、和諧統一,教學節奏把握恰當、時間控制合理。
6.教學藝術要求
藝術性強。注重講究講課藝術,力求做到語言清晰、準确、精練、生動、深入淺出、條理清楚;重、難點突出,邏輯嚴密;闆書布局合理,工整有序。使講課有感染力,使教與學形成良好的互動。
(四)課外輔導與答疑規範
課外輔導與答疑是課堂教學的延續和補充。它是教師在上課之外,對個别或部分學生進行的一種教學活動,它對于貫徹因材施教,提高教學質量,起着重要作用。教師根據需要應适當安排課外輔導。
輔導和答疑的内容:給學生解答疑難問題,指導學生作好課外作業,對學習基礎較差的學生,作必要的補充講課;對因故缺課的學生及時補課,給成績優異的學生做個别指導,對學生進行學習目的、學習态度和學習方法的教育與指導。
輔導和答疑一般以個别答疑為主,但對共同性的問題可以進行集體輔導,也可以進行個别質疑,要善于發現和培養優秀生,幫助後進生,注重因材施教。
(五)作業布置與批改規範
作業布置與批改是課堂教學的有機組成部分。它對于鞏固學生的知識和技能、培養獨立思考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同時,有助于學生智力和創造才能的發展。
布置作業的範圍和形式:閱讀教科書和有關參考書;各種書面作業和口頭作業;适量的實踐作業。
布置作業的要求:布置的作業應符合教學大綱和教科書的要求,作業的分量和難度要适中;每次的作業都要提出明确要求,規定完成時間;作業的内容要有利于學生創造性思維發展。
作業批改要求:教師批改作業應認真、及時、全面,并做出記錄,寫出評語,記入成績冊作為平時成績的依據。在數量上,對于指定的作業應全部全改,對于少數作業量大的課程可适當減少批改量,但不能低于三分之一;在批改方式上,對于作業紙、繪圖紙、報告紙等應有統一的要求和規定,對于不合格的作業要發回重做,對于無故遲交或不交的作業要适當扣分或不給分。
(六)聽課規定
聽課活動是檢查教學質量、總結交流教學經驗的重要手段。包括院領導、教務處、系(部)、教研室對任課教師的聽課和任課教師之間的相互聽課。學院領導、教務處、系(部)、教研室對任課教師的聽課主要是檢查教學質量、課堂組織和授課進度情況;任課教師之間的相互聽課主要是交流經驗、解決教學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聽課要求:普通教師(含兼職教師)每學期至少聽4次課;其他人員聽課按“教學運行管理”中的相關規定進行。
(七)教師調課、補(代)課規定
1.教師因公、因事、因病需調課,必須事前向所在系(部)請假,填寫“調課單”并報教務處批準後方可停課,事後需再填寫“補課單”,在适當時間補上所缺的課程。凡未按規定辦理手續而擅自調課或代課的,均按教學事故處理,所補的課不計入工作量。
2.教師如遇事先難以預料的原因而不能按時上課,教師本人(或委托他人)須在上課前1小時向所在系(部)請假,待上班第一天按規定補辦調課和請假手續,并根據事因作特殊情況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或生病、事假超過一周以上的,應經系主任指定,并報教務處批準後,由所在系安排其他教師代課。
(八)實驗教學規範
實驗教學是使學生鞏固和驗證所學理論知識的一個重要環節。通過實驗教學,培養學生嚴肅的科學态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正确使用各種儀器、設備、儀表,并獲得觀察、測量、處理實驗數據、分析實驗結果和書寫實驗報告的能力。
實驗教學環節:包括學期實驗授課計劃(含課時)、上實驗課、操作輔導、批閱實驗報告和實驗考試考查。
實驗教學要求:
1.根據教學大綱認真做好學期授課計劃,指導實驗教學有力、有序地進行。
2.實驗指導教師認真編寫實驗課時授課計劃。包括實驗目的、要求、實驗原理、實驗步驟、學生分組、實驗器材、實驗準備、實驗指導以及實驗報告示範。
3.教師應認真準備實驗,進行試做,檢查實驗儀器、設備的性能,确保實驗的順利進行。
4.指導實驗應嚴格要求,加強檢查。學生沒有預習不準作實驗。教師要檢查學生實驗的數據。仔細批改實驗報告,對于不合格的報告應退回重做。
5.每學期末,實驗指導教師應寫出實驗教學工作總結,進行學生實驗成績分析,并報各系。
(九)實習教學規範
實習(包括教學實習和頂崗實訓)是教學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獲得教學生産實際知識、部分工作操作的技能、企業管理知識的教學環節。應按專業培養目标與教學計劃的要求,明确實習内容,制定實習大綱,落實實習計劃。
教學實習應在各系統一部署下,指派有豐富經驗的教師全面負責整個實習隊伍的工作,嚴格執行各項紀律,了解實習各個環節,全面習練,并主動争取學院領導和教師的支持和指導。在實習期間,教師要根據學生在實習期間掌握知識和技能的情況以及在其勞動、紀律等方面的表現予以打分,作為實習考查成績填入記分冊。
頂崗實訓一般由各系指派有經驗的教師(或聘請企業實踐指導教師)全面負責整個實習工作,嚴格執行實訓大綱的要求,加強紀律、安全和保密教育,并應主動争取實習場所領導的支持。在實訓前一學期,各系應聯系好單位、地點、内容和生活安排等事宜,寫出頂崗實訓計劃,報分管教學副院長批準後執行,并送教務處備案。
教學實習、頂崗實訓原則上應集中安排在校内完成或有協議的校外實習基地完成。
(十)監考教師規範
1.監考教師應提前半小時到考試辦公室領取試卷,提前10分鐘到考場查看考場情況,清點人數,宣讀考場規則,按時分發試卷。
2.監考教師應嚴格執行考試規則,在考場内不吸煙、不閱讀書報和談笑;不擅離考場;不解答試題(隻對不清的字作回答);發現學生有違紀動機和行為,在警告無效時應視為作弊,填入考場登記表,考後上報教務處。
3.監考教師應在考試結束前10分鐘提醒學生,考試結束後督促學生停筆、交卷、退出考場,收齊試卷連同考試登記表移交主考老師。
4.監考教師應愛護、關心學生,遇到學生臨時生病應及時報告場外總監考老師,組織人員送醫務室或醫院治療,治療後若考試尚未結束,可準其繼續參加考試,不能堅持考試的,應說服學生停考。
(十一)學生學業成績評定
目的在于檢查教學情況和教學效果,督促學生系統地複習和鞏固所學知識和技能,以利于調研和改進教學方法,不斷提高教育質量。
考核分考試和考查兩種。課程考核一般以筆試為主(閉卷或開卷),也可采用口試、實際操作、課程論文(或設計)、答辯等方式。對考試的課程,教師在拟定兩套試題(A、B卷)的同時,應拟出标準答案和評分标準。考核成績的評定一般采用百分制。某些實踐性課程(如實驗、教學實習、生産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社會調查等)要認真考核,根據課内外學習表現、平時測驗、作業設計、報告論文、實習或實驗報告評定成績,評定成績采用五級記分制(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百分制與五級記分制的換算标準為:90-100分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70-79分為中等,60-69分為及格,59分及其以下為不及格。
教師應在考試結束後集體閱卷,三天内把成績交回教研室,以教研室為單位交回所在的系(部),經系(部)整理後錄入教學管理系統,并保留原始成績資料,教師同時要認真做好試卷分析,找出教與學方面存在的問題,制訂改進的措施和辦法,試卷分析表上報教研室。